2018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时间:2019-06-26 16:50:24 
2018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文件要求,以及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社科联对2018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995年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湘办〔1995〕16号)明确,“为了使我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和学术上的权威性,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作为我省评审社会科学成果的权威性机构。”2003年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调整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能的通知》(湘办〔2003〕38号)明确湖南省社科联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就是负责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省级课题)的立项与管理。

  二、项目管理

  1.专项资金政策情况。本专项资金使用的政策立项和管理依据是: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湘社评〔2016〕6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49号)文件,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3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湖南新型智库建设重点工作和项目责任分工的意见》(湘宣发[2015〕15号)等文件。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依据是,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49号)文件。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按此管理办法精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有序,专家评审公平公正等。课题承担单位遵照此办法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并根据课题研究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达到集中力量做研究、出成果的资金使用目的。

  3.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18年,湖南省财政安排385万元作为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资金的分配使用体现了“集中力量做研究、出成果”的原则,且未出现资金挪用等不良情况,市县财政部门按文件精神及时拨付资金。有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规定按时安排了相关配套资金。

  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规范、严谨。

  三、绩效目标评价

  根据湘财绩〔2019〕2号文件对“项目支出中省级专项资金部分”的自评要求,具体的绩效目标评价内容如下:

  1.预算执行率。2018年度省级投入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385万元。根据湘财教指〔2018〕13号文件,所有课题经费均按时足量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课题主持人单位,预算执行率100%。

  2.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度省级投入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完毕,完成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3.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下面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方面定量和定性分析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湘社评〔2013〕30号),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湘社评〔2016〕6号)等文件精神,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确定资助2018年度重大课题10项、重点课题39项、一般资助课题75项。这三类课题的资助标准分别是重大课题8万元/项、重点课题4万元/项、一般资助课题2万元/项。在课题资金发放及时性方面,2018年做到了湘社评〔2016〕6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每年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省级预算后 60 日内,正式下达专项资金,并将资金安排情况在省社科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开。湖南省财政厅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及智库课题经费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13号),做到了课题资金发放的及时性。

  效益指标。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实施的主要目的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我省促进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其考核的三级指标“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论文公开发表与著作出版数”要求达到50篇(本)的指标值,实际完成值为81篇(本),以及三级指标“决策参考:编辑简报《湖南社科研究》”,要求全年完成12至18期,实际全年完成20期。圆满完成“效益指标”目标。

  满意度指标。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实际满意度95%。

  总之,通过绩效评价,掌握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产出情况,提高用款单位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的认识,发现问题、寻找策略,为完善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资金资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和使用。

  四、成果应用

  2018年度,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项目中,一些课题研究很好地发挥课题专项资金对于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效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社会影响好。如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谢晶仁研究员承担的重点课题《我省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路径研究》成果得到省政协副主席欧阳斌肯定批示;湖南科技大学成鹏飞教授承担的重点课题《湖南省大学科技城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得到陈飞副省长和省政协副主席戴道晋的肯定性批示,以及岳麓山大学城创新创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决策采纳;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孙凤英教授承担的重大课题《湖南乡村旅游扶贫问题与对策研究》于2018年8月得到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决策采纳应用。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课题承担单位经费支持力度不够。当前,有些课题承担单位没有对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进行配套支持,导致有些课题,特别是一般资助课题的研究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课题成果的完成时效和完成质量。建议各课题承担单位加大课题的激励机制,在现行各项涉及课题资助等政策框架下,增加课题研究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总量。

  2.课题研究经费的激励作用不显著。存在部分课题负责人未合规合理使用课题费用, 没有根据课题组人员的实绩来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导致课题研究经费使用未能体现科研人员价值,也未能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建议课题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湘社评〔2016〕6 号文件做到规范化管理课题研究经费,充分发挥课题经费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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