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时间:2017-07-23 11:39:36 
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文件要求,以及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社科联对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湖南省社会科学界学术性社会团体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联系和团结着社会科学五路理论大军,具有学科齐全,人才荟萃,覆盖面广等特点和优势。1995年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湘办〔1995〕16号)明确,“为了使我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和学术上的权威性,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作为我省评审社会科学成果的权威性机构。”2003年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调整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能的通知》(湘办〔2003〕38号)等文件时一步明确的湖南省社科联的主要工作职能,其中之一就是负责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省级课题)的立项与管理。

  为支持和鼓励社会科学研究,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新型智库建设,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文的《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湘社评〔2016〕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下文的《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湖南省财政2016年安排394万元作为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以课题立项与管理为杠杆,发挥省社科联“联合智库”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同时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前沿理论问题、哲学社会科学普及问题研究,推动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学科建设。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政策情况。本专项资金主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依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文的《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湘社评〔2016〕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下文的《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管理。政策依据充分,政策目标设置科学,目标如期完成。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智库课题专项经费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经费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176号),2016年度省级投入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共394万元。其中重大课题100万元,重点课题100万元,重点委托课题(创新专项)60万元,一般资助课题134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下文的《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三家单位联合下文的规范性文件,专项资金整合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资金主管部门内部实现了统一管理。项目申报规范有序,实行统一申报、专家评审等。

  4.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资金分配体现了“集中力量做研究、出成果”的原则,改变了以前“散、小、乱”的局面。部分项目承担单位有一定结余,根据中央最新精神可用于下年度后续研究。资金没有出现挪用等情况。市县财政部门都是及时拨付资金。有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规定按时安排了相关配套资金。

  5.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规范、严谨。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专项项目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2.项目管理情况。我会根据相关规定规范了资金申请、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流程,加强了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中的监管,项目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按照“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择优立项。充分发挥课题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评价,掌握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产出情况,提高用款单位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的认识,发现问题、寻找策略,为完善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资金资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和使用。

  2.绩效自评工作过程。课题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由各课题承担单位组织实施,实行单位自评和省级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职责如下:

  省社科联负责组织协调此次绩效自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以及最终的自评汇总工作。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单位课题的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基础数据填报、汇总工作,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同时,进行本单位课题绩效自评资料的综合汇总,并形成本单位课题综合自评报告。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6年以来,我们在资金支出结构方面尽可能的予以了优化。期间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课题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更多地把专项资金安排用于服务全省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课题研究上,尽可能地发挥课题专项资金对于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效果。全年基本完成了预算编制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凝智聚力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课题成果,部分课题成果已经省领导批示后在有关部门决策中应用转化,还有一些成果正在推介、转化当中。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课题承担单位资金配套不足。根据通行做法,一般课题承担单位应对课题研究进行适当配套支持,但有些课题承担单位没有对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进行配套支持。

  2.课题研究经费支出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我们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课题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设备购置和使用费、会议费、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其他支出,但有些课题组在此范围外有些支出,且各范围之间的支出比例各不相同。

  3.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组对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主持人和研究员不能开支劳务费有较大意见。认为社会科学课题研究主要是智力劳动,对按课题研究贡献合理支取劳务费呼声较高.

  (二)主要建议

  1.建议各级财政加大课题研究配套资金的投入。没有资金做支撑,再好的政策都难见成效。建议各课题承担单位在对现行各项涉及课题资助等政策进行严格测算、优化支出结构的基础上,增加课题研究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总量。

  2.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方针政策,为课题研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利用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建立组织单位信息发布平台等,从而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课题研究政策的宣传活动。

  3.建议增大劳务费和绩效支出的比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主要是智力劳动,课题组人员应该都能获得相应劳务报酬,绩效奖励比例应扩大,不一定要用发票报销。

  附件:2016年度省直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审核评分表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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