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会“优秀会刊”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省社科联学会工作处 时间:2012-06-12 08:00:00 
关于组织开展学会“优秀会刊”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了肯定学会办刊成绩,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学会学术信息园地建设,使之更好地服务广大会员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会决定今年在各省级学会中开展第三次学会“优秀会刊”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经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目前在办会刊(包括开办一年以上,连续编辑出版的公开、内部报刊等出版物),均可参加“优秀会刊”评选活动。

  二、参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凡申请参评的会刊,均须填写《湖南省社科联学会优秀会刊申报参评登记表》(附后)连同2010年-2011年度内公开出版或内部发行的刊物及刊物的有关反响的材料(如获奖证书、评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一式3份,于2012年8月底以前报送省社科联学会工作处。为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有效进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参评的各项工作。

  三、申报材料受理截止后,我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选结果报省社科联审定后,以省社科联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我会将对获奖优秀会刊给予奖励,并颁发“优秀会刊”荣誉证书。

  四、参评材料报送联系地址:410003 湖南省社科联学会工作处

  联系人:张光煌 13319528717

          李风琦 15874115726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2年4月26日

  

省社科类“优秀会刊”评分标准

  一、政治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宣传纪律和办刊宗旨,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双百方针,促进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二、业务标准(45分)

  1、学术水平:能代表本学科、本行业学术水平,反映本学科、本行业的研究前沿和研究热点,对本学科、本行业的理论创新能起到促进作用。

  2、社会影响:关心社会现实,理论联系实际,对解决实际问题和领导决策,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和繁荣有较大帮助。

  3、文字质量:所载文章观点明确、文理通顺、逻辑清晰、论述有理有据,遵守知识产权,文后标明参考文献及版权说明。

  三、编辑质量要求(45分)

  1、整体构思、设计思想鲜明,内容和风格具有专业特色和连续性。

  2、栏目设置合理。

  3、语言规范,文字准确,无知识性、常识性错误;标题、目次页无差错;编排规范,标点符号、数字及计量单位等书写格式符合国家规定。

  四、版式要求(10分):版式记录齐全、规范(载明主办、出版、印刷单位、日期、刊号、主编姓名等),版式设计疏密得当,视觉效果好;封面、插图设计新颖、大方,图文搭配得当。

  说明:1、会刊包括由其主管单位和新闻出版行政主办单位批准的分开、内部刊物和报纸。

  2、主办单位包括学会独办和与有关学会合办单位在内。

  3、政治标准不记分,合格者打“√”作为评优秀会刊的前提。

    附件:湖南省社科联学会“优秀会刊”申报参评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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