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时间:2026-02-10 17:48:39 
关于申报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社科联决定启动“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限额

市州社科联、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企业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为申报主体,可作为责任单位牵头申报;其他单位可联合上述申报主体共同参与申报。

其中,作为责任单位牵头申报,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企业社科联申报数不超过2项,各县市区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限申报1项;其他单位作为联合申报单位,可最多联合申报2项。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社科普及活动类、新媒体传播类、社科普及服务类、社科普及研究类四种类型。

(一)社科普及活动类。围绕宣传阐释马克思主义、党的创新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开展普及活动。呈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社科普及周(月)、系列主题讲座、社科文艺展演、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社科集市、小剧场创作演出等各类普及活动。

(二)新媒体传播类。借助科技手段,推动社科普及讲座、展览、咨询等传统普及模式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社科普及的吸引力和传播力。呈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社科普及短视频、微宣讲、微短剧,AR互动展览等数字化体验场景。

(三)社科普及服务类。从公众关切出发,对国家重大战略、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进行阐释,引导公众正确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从公众日常生活出发,结合典型案例解释生活万象,服务生活需求;立足全面展示全省社科普及战线创新创造的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组织实施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认定工作;聚焦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效能、高质量‌的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湖南省社科普及志愿者培训服务工作。

(四)社科普及研究类。面向我省社科普及工作的实际问题、《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宣传贯彻、社科普及基地管理,对社科普及内容、形式、覆盖面、创新性、有效性、品牌打造、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提出参考建议。

三、项目级别

根据主题意义、推广价值、引领作用和创新性等,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

(一)重大项目

支持“202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周及启动式”活动开展。

(二)重点项目

1.支持“湖湘大学堂·名家讲坛”活动开展;

2.支持“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认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分为一般资助项目和一般培育项目:

1.“2026年度湖南省社科普及志愿者培训服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作为一般资助项目支持;社科普及研究类只作为一般培育项目支持。

2.其他各类社科普及创新活动与创新工作,根据申报情况评审确定为一般资助或一般培育项目。

四、资助标准

重大项目1项,资助30万元;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4-5万元;一般项目若干项,其中一般资助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培育项目只立项不资助。(注:申报时,可自主选择若未获评资助项目,是否同意调整立项为一般培育项目。)

五、申报材料

县市区社科联申报材料送市州社科联审核后,由市州社科联统一报送。省级社科普及基地依托高校设立的,申报材料送高校社科联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企业社科联及其他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可直接报送材料。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7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式2份;

3.支撑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以上纸质材料放入1个文件袋,文件袋贴上《申报书》的封面,报送(邮寄)至指定地址。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放入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用“重大/重点/一般+单位全称”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受理时间

申报截至2026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立项与管理

本项目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选、省社科联党组审定的方式择优立项。从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责任(牵头)单位半年内向省社科联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省社科联不定期开展项目进展检查。

项目经费须按申报时所列方式合理合规使用,并建立使用台账。在对外宣传和发布消息时,应注明“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按原渠道收回已拨付资金,项目责任(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项目。

各市州社科联和高校社科联受省社科联委托负责所辖单位项目实施的日常指导监督。对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助经费等行为的单位,取消该单位的一切资助申请。

八、结项要求

(一)时间要求

所有项目均须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主持的项目,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二)资助项目成果要求

1.社科普及活动类。围绕主题举办2场及以上大型活动,时长不少于2天,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活动要求参与范围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新媒体传播类。以视频形式呈现的,要求围绕主题制作4个以上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一体的系列视频,单个视频时长2分钟以上,格式为MP4、MOV等主流媒体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视频须经所在单位、有关宣传部门审核后播出,在全网产生良好的传播效应。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根据受众数、点击量、互动量等进行考评结项。

3.社科普及服务类。围绕主题开展线上线下5次及以上公众服务,其中线上服务3次及以上、线下服务2次及以上。服务要求主题突出、受众明确、参与范围广,切实满足公众需求。或在官方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定期维护更新。

“202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周及启动式”“湖湘大学堂·名家讲坛”活动在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的指导下开展,根据实施成效结项;“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湖南省社科普及志愿者培训服务工作在省社科联的指导下完成即可结项。

(三)培育项目成果要求

1.社科普及研究类。提交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在省级以上报、刊、网(含“湖南社科网”“湖南社科”公众号)发表有关成果,发表时注明“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

2.其他培育项目。参照资助项目,可放宽结项要求。

(四)成果鉴定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予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鉴定。成效特别显著的一般项目,可考虑列为重点项目结项,原资助经费不变。

九、其他事项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不符合正确导向的项目;

2.个人申请资助的项目;

3.单场讲座申请资助的项目(“湖湘大学堂·名家讲坛”除外);

4.已获得立项资助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成果,或获得2026年度省社科联“推进能力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主题活动资助的项目。

报送地址:省社科联软科学研究室,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省社科联后栋205,邮编:410003。

电子邮箱:hnskpjkt@163.com

联系方式:唐小玲(重大、重点项目),89716022;

                  杜小针(一般项目),89716044。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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