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考核评估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省社科联科普办 时间:2017-10-17 17:17:53各市州社科联、有关高等院校、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规定,依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规范和加强社科普及基地的管理,不断提升社科普及基地的发展力和影响力,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于2017年10月至11月对部分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5年获“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称号的单位,及中国梅山文化园、岳阳博物馆(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程序
1.基地根据要求进行自评,填报《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考核评估表(试行)》(附件2),向初评部门报送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
2.市州社科联对市州及以下所属基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高等院校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对本校社科普及基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
3.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汇总所有初评意见,对基地分批次进行抽查,实地调研听取汇报、考察基地设施、查看社科普及活动台帐等,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4.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基地考核评估专家评审会,确定考核等次。
三、评估结果
评估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估为优秀的授予“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有效期三年)”并奖励3万元;评估为合格的授予“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有效期三年)”并奖励1万元;对评估为不合格的予以警示,限期一年整改,经整改复查仍不能达标的予以摘牌。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认真准备评估材料。佐证材料用A4纸复印后单独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10月31日前报送给相应的初评部门。相关附件表格在湖南社科网(http://www.hnsk.gov.cn/)下载。
2.请各市州社科联、高等院校加强对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初评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将初评材
料盖章汇总后报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龙 艳0731-89716065,13973115551
email:14575572@qq.com
李一飞15874166882
email:3228604840@qq.com
地 址: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 湖南省社科联 210办公室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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