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华

  时间:2016-09-20 08:00:00 
刘定华

专家简介

专家简介  刘定华,男,湖南新化人,1944年5月生。湖南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新时期法学专业的创办人。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曾兼任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常委理事;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为湖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和经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荣获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首届“金晨”优秀教师奖(1992年);从1993年10月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湖南省优秀教师奖(1985年);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03年);省社科成果三等奖(1994年);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3年)。

学术贡献

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刘定华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男/湖南省新化县人/1944年5月出生

  人生格言:谦逊为道,宽容待人

  人生爱好:饮茶品酒,观赏文体节目

  学术贡献

  在财产权领域,率先提出要用物权方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观点;提出法人财产权,不等于企业法人产权,也不同于法人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需应对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区别确认;在发明创造的保护上,是最早主张用专利制度保护的学者之一;在经济法领域,提出以宏观调控法为中心构建经济法体系的独特见解;在金融法领域,率先提出中国应制定票据法;在综合经营已出现的情况下成功地论证了企业监管框架下的新监管模式;为中国立法在理论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代表作品

 《金融监管的立法原则模式》,《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借款合同三论》,《中国法学》2000年第6期;《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价值分析》,《光明日报》,2002年11月29日;《金融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与法律保障制度研究》,金融出版社,2005年;《开放中的中国金融法变革》,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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