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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通知

 文章来源:四川省社科联 作者:四川省社科联 时间:2012-10-25 08:00:00 
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通知

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施行《条例》的重要意义

  科普工作地方性法规修订通过,是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川、可持续发展和文化强省战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举措。科普工作中社科普及是宣传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途径,是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法,对推进我省科普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新修订通过的《条例》,增添社会科学普及内容,明确普及社科知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是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动员各方社会力量,推动社科普及全面深入进行的关键之策和务实之举。是中央、省委高度重视社科普及的具体体现,是我省法制建设的有益探索和科学实践,符合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科普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进入了一个深入发展的新阶段,对于向公众普及自然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创新意识,激发公众中蕴藏的巨大智慧和创造力,推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通过《条例》的施行,规范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突出重点,掀起学习宣传《条例》活动高潮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在近期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的专项活动,认真学习《条例》文本,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向深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在学习宣传活动中,要突出《条例》的亮点和重点,特别是《条例》将社会科学知识普及与自然科学知识普及并重;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在普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作中,应当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科普事业作为公益性事业,要加强政府主导,各级行政部门要积极参与科普工作;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公共财政经费投入,为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提高科普投入,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要建科普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其科普教育功能。对成绩突出的科普工作组织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调动和鼓励全社会参与科普事业建设的积极性等。

  三、明确职责,确保学习宣传《条例》落到实处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在各地掀起宣传《条例》的热潮。要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开设专题栏目,各相关部门要为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的出版发行提供支持,各地要通过电视台制作、播放社科普及影视作品。各地社科联要将《条例》中赋予社科联的职能职责制定出实施细则,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得到实际支持贯彻。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职责,通过座谈会、专栏、标语、印制宣传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各高校社科联、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社科普及基地等要运用宣传画廊、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等阵地,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结合实际,着力推动社科普及工作的开展

  《条例》的修订颁布施行,为加强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省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学者编写《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学习读本,对《条例》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编写《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大纲》,并对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者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制定相关的科普宣传计划或政策,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同本单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同时,要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积极支持社科普及工作,形成党委、人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联动的科普格局,共同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我省科普事业健康发展。

  各部门、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情况于2012年11月底之前上报省社科联科普部。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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