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菜贱伤农 菜贵伤民”的原因与对策建议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王丹宇 时间:2012-01-16 08:00:00[关键词] 菜贱伤农 菜贵伤民 原因 破解 对策建议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频繁出现农产品丰产不丰收的现象,猪贱伤农、谷贱伤农、果贱伤农等案例,在中国多次上演,至今未得到根本解决。2011年4月在京鲁豫等地区出现了菜贱伤农的现象: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蔬菜,居然7-8分一斤都无人问津!然而奇怪的是,一方面,在农村是菜贱伤农,但另一方面,在城市却是菜贵伤民。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就这么奇怪地同时存在着,这不能不引发人们深层次思考。
一、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原因
引起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原因很多,主要可归结为两大类一是生产环节的诸多因素不完善,二是流通环节的综合成本高企。
(一)生产环节诸多因素不完善
“菜贱伤农”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蔬菜在短期内的供大于求。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严重干扰了市场的信息。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在通胀预期加剧的情况下,蔬菜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国务院出台“国十六条”以稳定物价,提出落实市长“菜篮子”负责制。不久,一些地方开始对蔬菜种植进行补贴。随后,这种以补贴增加种植面积的方法在很多地方得到推广,全国很多省市都扩建蔬菜生产基地,大棚蔬菜种植面积不断增加。在经过三个月至半年的生长周期,补贴蔬菜陆续上市,助推了供大于求的严峻形势。[1]
二是分散的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严重地不匹配。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给中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它仍是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在农业现代化的格局下,其弊端很明显,那就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下,农民基本上是单家独户搞生产、摸市场,因此其生产规模小、产品成本高、反馈市场信息弱、应对市场能力差。这种生产模式下,农民的生产决策,主要依靠是自身的经验与彼此之间有限的信息交流。当前的农产品流通领域,有越来越多的农民直接或间接的进入其中。这些农民,受教育的程度相对不高,掌握的信息又十分有限,缺乏市场分析、信息反馈的能力,难以把握市场的准确供需情况。再加上相关政府部门又没有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科学的信息指导工作,以致许多农民在盲目跟风的情况下作出不正确的生产决策。如一些农民看到2010年秋冬季蔬菜价格高涨,在此信息刺激下,他们扩大种植,大规模种植2010年的高价品种。结果,2011年上半年各种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民种植的蔬菜扎堆上市,蔬菜供过于求,价格低迷,出现滞销。
三是农民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在小农生产模式下,农户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分散,缺乏有效的组织,当他们在与其他有组织的社会集团发生利益博弈时,其人数众多的优势被其组织程度的低下所抵消甚至吞没,在双方力量对比中,人数众多的农民反而成为弱势的一方,处于很不利的地位。如菜农在蔬菜批发商面前就缺乏议价能力、谈判能力,这也是造成蔬菜价格走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市场流通环节的综合成本高企
在田间地头7-8分钱一斤的蔬菜,到市区菜市场卖价就达到1元多一斤甚至更高的价格,即到消费者手中的菜价是原始菜价的十倍甚至几十倍。这其中的差价主要来自哪里?据调查,这样大的差价是由于运输成本、人工成本、存储成本,以及蔬菜自身损耗、菜市场的摊位成本等各种因素累积而成。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农产品流通渠道大都沿用传统模式,即农产品流通一般要经由个体农户种植——初级集货商(收购并运输)——产地批发市场(运输)——销地批发市场(运输)——农贸市场(销售)——城市消费者这一系列过程。在此流转过程中,蔬菜价格被层层推高。但是,据了解,运输户、蔬菜批发商以及蔬菜市场零售户的利润并不大。蔬菜价格高企的原因在于:
一是运输成本太高。不断上涨的油价、名目繁多的过路过桥收费,再加上运费,使得运输成本在蔬菜价格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而且我国的物流交通组织方式落后,经常出现车辆出去的时候超载,回来空载,这更加剧了运输成本。
二是销售成本高。我国现在绝大部分的蔬菜还是通过农贸市场流向城市居民家中的。在这一流转过程中,蔬菜价格大幅上扬。首先,运送蔬菜的货车进入蔬菜批发市场,需要交纳入场费;其次,雇佣人员将蔬菜从货车上卸下来,需要支付人工工资;其三,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蔬菜水分会蒸发,产生自然损耗;其四,摊位费高企。在一般规模的农贸市场内,近年来,受高房价的影响,农贸市场的蔬菜摊位费连年高涨。其五,其他经营成本,如人工费、水电费、仓储费也在不断上涨。这些,都在强力推高菜价。
综上,流通、销售环节的综合成本高企,菜价就这样一步步被推高。
二、破解“菜贵伤民、菜贱伤农”的对策建议
为解决循环出现的“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各级政府曾起出了不少应急对策,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点:制订一些保护菜农的政策或制订帮助菜农渡过难关的应急预案,如临时补贴、援助菜农、组织召开多种类型的产销对接会、开展农超和农企对接、开展网上对接撮合活动等多种方式销售蔬菜、建立蔬菜储备体系、加大蔬菜加工和配送力度等多种措施,以稳定蔬菜市场。但总体来看,这些措施的作用都不是太大,“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情况并未充分得到解决。这充分说明,在菜价过高时抑制价格,而在菜价过低时援助、以行政手段扩大销路的办法只是权宜之计,只能治标,无法治本。
要想从根本上破解这个难题,必须下大力气推动生产和市场流通领域的变革。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政府应该少干预或不干预生产环节,种什么品种、种多少应由市场自己决定,要按市场规律办事。政府不宜通过补贴的方式刺激农民增加种植面积。这种方法不足取,有时还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二是加强政府部门的引导、监督,加强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
其一,加强对蔬菜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蔬菜流通设施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当前,城市建设中基本没有规划配套蔬菜销售点。常见的超市和专门的蔬菜店,都完全按照市场租金租用店面,导致了入场费、摊位费的高企。因此,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这些公益性场所的投入:首先,政府应多划拨土地和资金,建设产权属于地方政府的标准化菜市场,并进一步增加菜市场网点,建设一批社区平价、公益性的菜市场。要严格控制这些菜市场的摊位费、入场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该减免这些菜场的摊位费和入场费,并取消其他不合理收费。其次是建立一批公共冷库,利用冷库收储一批适宜短期贮存的农产品,并适当调节上市销售时间,以实现蔬菜储存,均衡上市。三是在本地区建设一批有规模的专业批发市场。在本地办市场不仅可以减少运输成本和产品损失,还会给农民销售农产品带来极大的便利。
其二,搭建更为完备的蔬菜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政府部门负有“引导农民调、指导农民种、帮助农民销”的职责。做到这一点,全国或区域统一的蔬菜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不可或缺。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为农民搭建更为完备的包含蔬菜种植、流通、销售等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处理、发布全国或区域蔬菜产销信息,这些信息既要反映出全国或区域蔬菜的种植品种、数量规模、上市时间等供给信息,又要反映出蔬菜主销区市场需求和价格情况,能有效引导蔬菜生产、流通和销售。政府部门可在各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发布这些信息,免费给农民使用,让菜农掌握到蔬菜预期行情。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立蔬菜的电子交易系统,推动网上蔬菜交易。同时要通过加强市场信息监测,防止虚假信息。
其三,创新社会管理,允许菜农进城销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当前,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由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组成的流动菜贩在销售蔬菜。由于他们一直没有合法的销售资格,城管等部门还经常以妨碍市容市貌为由,不准他们在城市销售蔬菜。应该说,这些流动菜贩在减缓就业压力和平抑菜价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他们贩卖的菜价格,相比规范的菜市场和超市,要低很多。因此,我们应创新社会管理,支持他们进城销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标准化菜市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设立临时性的农产品直销专区或菜农直销专区,允许农民免费进场消费自产农产品,限时供应,兼顾市场其他菜贩的利益;二是在居民社区建立蔬菜直销点,支持菜农、农民工进入城市社区、街道直销蔬菜;三是研究在城市特定区域和时段,设立免摊位费的“周末市场”。四是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和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开辟蔬菜进城销售的“绿色通道”,做好蔬菜临时市场和临时直销点周边交通疏导工作,方便农民入城直销。
其四,多部门联动,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物流成本高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存在,要解决这个问题,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和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要联手,在多个环节让利于民,通过降低各地的过路费、减免相关税费等方式,降低流通成本,共同做好绿色通道的落实工作。
(二)成立更加细分的蔬菜流通合作组织。
菜农组织化程度低,单家独户搞生产、摸市场的方式仍大量存在。如何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博弈能力,破解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力量不均衡,提高菜农话语权、确保菜农利益?大力发展更加细分的蔬菜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条有效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解决小农业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节约交易费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作用巨大,还可防止中间商压价、农民间恶性竞争等事件的发生。实践证明,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民的收入远远高于未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民的收入。在2011年的菜贱伤农事件中,就有不少蔬菜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采取了统一种苗供应、规模经营、统一产品销售等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产成本,不仅有效避免了滞销,而且价格还要比一般散户高上10-20%,有力保证了菜农的利益。
目前,蔬菜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细分市场不够、服务层次低、内部管理不规范、农民认同度不高、合作组织对农民的带动能力有限等问题。为此,需在以下方面大力加强:
首先,要建立细分的专业化的蔬菜协会。目前很多地方只有笼统的蔬菜行业协会,单个蔬菜的行业协会较少,菜农种植存在盲目性。因此,可在蔬菜主产区成立相应的蔬菜合作组织,如成立卷心菜合作组织、大白菜合作组织等。通过这些组织,产前广泛研究市场信息,分析市场,组织生产;生产中统一种苗供应,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产后集体组织销售。这样,既能降低生产成本,也能减少流通费用,还能提升蔬菜的价值,使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其次,要加强对蔬菜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成立、加入蔬菜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要性的宣传;二是各级政府部门应从政策、资金、人才、税收等各方面积极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为各蔬菜类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各级政府还应加强和改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应按照政事相分离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让其自由的开展合作,政府只能依法对其进行扶持、引导、服务和规范。各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运行及利益分配机制,坚持贯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最后各专业合作组织之间也应打破行业和区域壁垒,加强信息沟通、技术交流和市场协作,构筑起服务于农产品流通产业整体发展的市场网络体系。
(三)健全菜农保险机制。
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性,是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举措。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央财政于2007年设立专款10多亿元,在吉林、内蒙古、江苏、湖南、四川、新疆6省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并在随后几年,增加资金,扩大试点范围。
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虽得到广大农户的拥护和支持,但毕竟处于初创阶段,其正面效应还未完全显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以下几大问题:一是承保的规模和品种有限;二是保费收缴难度大;三是承办机构的网络不健全,服务有待加强;四是市场运作力度不够;五是赔付标准较低。
针对以上情况,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
一是适当扩大承保规模和增加保险品种。当前,国家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水稻领域,而在蔬菜领域却鲜有保险。2011年1月,为解决“菜贱伤农”,上海安信农保公司在国内率先推出的“冬淡青菜成本价格保险”,将政策性业务和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减少菜农损失具有积极作用。在推进蔬菜农业保险中,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性差别很大,自然地理条件也大不相同,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开展区域性特色的蔬菜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菜农投保,推动菜农投保,引导蔬菜生产流通主体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三是适当提高保额。赔付标准偏低,势必影响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相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适时适度地提高保额,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
(四)发展订单农业。
订单农业是一种以契约的方式把各家各户的小生产与广阔的大市场紧密联结的生产经营方式。它的显著特点是在农产品生产、销售之前签好订单,以合同的形式把销售价格事先固定下来,然后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可以说,订单农业是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问题。它使农产品流通由无序变成有序,由不规范变得规范,由没有保障变成有法律保障。订单农业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市场风险,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和销售的影响。例如,在日本,80%左右的农产品是订单生产的,只有20%的是自由交易的。由于商品提前数月就通过订单锁定成本和利润,所以农民的利益能获得保障。
当前发展订单农业的最大问题是订单农业违约率极高,农户和企业违约的情况都很普遍。当合同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农民可能不愿履约而将产品拿到市场上去销售;当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部分不诚信企业又不愿意履约,而农民也可能要求增加履约数量。据了解,当前我国订单农业的违约率高达80%左右,而履约率只占到20%左右。如何提高订单的履约率?据实证研究,实行“随行就市,保底收购”的订单履约率要明显高于其他价格条款的订单履约率。具体可这样操作:在订单中引入期权,确保“随行就市,保底收购”价格条款的执行。农户(企业)向企业(农户)交纳一定的保险金即期权费来获得卖(买)方期权。这样,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农民获得的期权收益在确保保底(合同收益)的前提下,还能有获得价格上涨的高收益机会。对于企业来说,在价格下降时企业按合同价收购,及在价格上升时农户违约而无法保证货源稳定的风险,都可以通过期权费获得得补偿。[2]
(五)大力发展蔬菜加工业。
政府可引导成立一系列蔬菜提取物的大型企业,或组织当地蔬菜产业化龙头企业,用成本价收购农民的各种卖不完的蔬菜,借鉴韩国泡菜热销的经验,发展蔬菜加工业。一是对蔬菜进行深加工,把蔬菜加工成美食销售;二是把其中的一些营养成分进行分类提取,研制成各种对人体有益的保健食品或高科技食品;三是通过净菜加工后形成品牌,把这种净菜加工后形成富于营养的品牌行销到多国,比如印度、俄罗斯、东南亚等国。
(六)壮大农民营销队伍。营销大户、农民经纪人是活跃在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中产生了一大批营销大户。这些营销大户、农民经纪人,专门从事农产品购销活动,他们既熟悉农业和农产品,又比较了解农产品的市场行情。他们具有机制灵活、分布广、贴近产地、面向农民等优势,是促进农村特色资源优势向商品优势转化的催化剂。事实证明,通过培植营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可以支撑一方产业,解决一个县或几个乡镇的某种农产品销售问题。
在培植营销大户、农民经纪人上,一方面要为他们提供资金扶持和政策保护,同时还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支持更多大户的成长。另一方面,要规范他们的购销行为,形成销售合力,防止相互倾轧、恶性竞争等现象的发生。
壮大农民营销队伍,其主要方式有:鼓励农民在大中城市建立销售网络,在沿海沿边口岸设立对外窗口;鼓励农民以自产自销、代购代销、联购联销、联购分销等多种方式进入流通领域;组织农民进入大中城市设立代销点、发展代理商、经营连销店等,形成快捷便利的销售网点。
注释:
[1]于海荣、邢昀:《菜贱伤农彻底真相:政府行为严重干扰市场信息需要》,北京:《新世纪》周刊,2011年05月03日
[2]徐雪高:《订单农业履约困境的根源及发展方向》,《湖湘三农论坛﹒2008(中)》,北京:红旗出版社,2008年,第892页。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情与对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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