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地位,引领全省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
  2.管理学术团体。负责管理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依托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指导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市(州)社科联、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工作。
  3.组织课题研究。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开展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省社科联智库课题立项和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委托,开展省情研究,服务重大决策。
  4.开展社科评奖。组织开展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5.进行成果鉴定。对各类申报成果进行省级鉴定,分为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通过和不通过五个等级。
  6.深化学术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召开理论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等,组织湖南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指导全省社科组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
  7.推进社科普及。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举办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周、湖湘大学堂,开展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作品推荐工作,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和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队伍等。
  8.建设学术阵地。主办《船山学刊》《湖南社会科学》,编辑《湖南社科研究》《湖南社会科学年鉴》,管理湖南社科网、湖南哲学社会科学大数据平台等。
  9.培养社科队伍。通过各类社科平台和激励机制,发现和培养青年社科人才,宣传和推介优秀社科人才。联合评定科学传播专业(社会科学普及)初级、中级、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