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6-04-03 09:46:0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办)决定开展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会科学学术和理论成果,均可通过相关单位向省社科评审办申报。主要包括:
(一)论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中文类社科研究论文。
系列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同一专题且署名一致的多篇论文,可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同一专题署名不一致、但有同一课题号标注的多篇论文,可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
(二)著作。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中文类社科专著、译著(指外文翻译成中文)、编著(含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书籍再版:在规定时间内再版,其修改内容和篇幅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时出具出版社有效证明,可申报。
有内容重叠的新著:在规定时间内出版,其新创内容需占总内容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时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可申报。
著作丛书:丛书(有显著的丛书标志,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需在规定期限内),可整体申报,丛书中相对独立、完整的某一著作,也可单独申报;如丛书中有一本以上曾申报过省社科成果鉴定的的,则不能整体申报,但其它未曾申报过省社科成果鉴定的单本著作,可单独申报。如在申报时间范围内丛书未全部出版,已出版部分作为丛书申报的,后续出版的部分则不能以丛书形式再次申报。
系列著作: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同一专题且署名一致的多本著作,可以系列著作形式申报;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同一专题署名不一致、但有同一课题号标注的多本著作,可以系列著作形式申报。
(三)决策咨询报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决策咨询报告。需有正式的课题立项批文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合同书,并且有被厅局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厅局级党委政府决策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纳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成果中,集体成果参与人不超过10人,需全体主要研究者签名。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申报,也可以参与者集体申报,不能以个人申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不能申报,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报。
下列成果不能申报:
1.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2.涉密成果。
3.成果存在法律法规上的权属争议的。
4.省部级及以上的课题成果已经通过课题主管单位鉴定验收的。
5.申报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组织鉴定的。
6.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
二、申报成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理论类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具有创新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
3.智库类成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了咨政建言、以文辅政的作用,或创造了较好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4.研究成果科学严谨,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二)申报材料
1.成果。著作和论文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及封底,决策咨询报告需提交全文(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表。包括申报人情况、成员信息和成果简介。成果简介主要包括内容提要、选题的价值、研究难度、文献综述情况、成果的创新点、对学科建设和实际工作的贡献、应用前景以及与国内外同类研究成果的综合比较等。限2000字以内。
3.反响佐证材料。申报成果的立项资助、引用转载、批示采纳、获奖等反响情况。所有反响佐证材料必须是2022年以后产生的且与申报成果直接相关。佐证材料限5项以内。
(三)关于申报材料存在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
申报成果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违背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鉴定等级即予撤销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及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间为2026年4月7日—4月30日;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2026年5月6日—5月9日。
(二)申报指标
每人可申报理论类成果和智库类成果各1项。
根据鉴定工作实际,智库类成果对各单位申报指标不设限;理论类成果采取限项申报方式,各单位申报指标分配方式如下:
1.本科院校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0项,已成立高校社科联的申报不超过12项;
2.高职院校原则上申报不超过6项,已成立高校社科联的申报不超过8项;
3.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教科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市州社科联申报不超过8项;
4.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市州委党校申报不超过6项。
四、鉴定等级及成果应用
鉴定结论包括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通过鉴定、未通过鉴定五个等级。鉴定等级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的成果进行奖励和推介,非省级以上立项课题成果的确认为省社科评审委立项课题(不另资助、可直接视为结题),成果择优在有关媒体宣传和向相关职能部门推介。
五、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
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直接在湖南社科网官网内的“成果鉴定管理系统”(http://cgjd.hnsk.gov.cn/login)登录单位账号,未在名单中的申报单位请联系省评审办申请账号。申报人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1份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报系统中不得上传涉密材料(含领导批示)。领导批示以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抄清形式上传,批示件原件或复印件须在纸质材料中提交。
(三)单位审核
理论类成果个人申报材料须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并经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上报。智库类成果经申报单位审核后即可上报。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无误后通过“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正式提交,完成审核与申报。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原件,在《鉴定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鉴定申请表》和《反响材料表》统一收集,提交1份纸质版至省评审办,同时将《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从系统内导出打印)加盖公章,提交1份纸质版。
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评审办,逾期不予受理。省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鉴定成果一经申报并受理,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报送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省社科联北栋308室
联系人:丁典
联系电话:0731-89716098
六、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见附件,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省社科评审办。
附件: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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