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6-03-19 17:45:32 
关于推荐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省委党校,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州社科联:

为推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社科评审办”)专家库建设,定期升级我省社科评审委评委库,省社科评审办决定更新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选评委库、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入库条件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推荐人选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4.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的专家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

5.各类评委库需要满足的其他专业条件:

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推荐人选须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影响力和较强的学术评判能力;

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推荐人选须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奖;在国家或省级鉴定评选活动中,获省内领先以上等级或相当荣誉;

学术类社科成果评选评委库推荐人选须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奖;

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推荐人选须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专家及相当荣誉,或是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专家、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选。

二、评委库学科组分类

评委库分八个学科构建,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

三、推荐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本人提出自荐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者人事部门)审核,单位集中审批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社科评审办审定。

2.各单位须严格把关,对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有问题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3.各单位需对推荐人选进行动态管理。若推荐人选‌单位变动‌,或有科研诚信、‌违纪违法等问题,应按照原推荐渠道‌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社科评审办。

四、填报要求

推荐的评审专家请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2份(A4纸印制),电子表格见附件。相关信息填写须注意以下要求:

1.由自荐评审专家本人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2.由单位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3.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学科、子目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4.电子表格上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要认真填写,不能空缺,不能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序。

5.填写完全并经审查的表格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反馈至省社科评审办。请各单位将原件呈交我办,并发送电子版至我办邮箱:hnsklkyc@126.com。

省社科评审办联系人:刘凡璠,联系电话:0731-89746117。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省社科联北栋308。

附件: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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