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重大重点课题检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省社科联科研处 时间:2016-10-08 11:45:26 
关于2016年重大重点课题检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课题组:

2016年度重大、重点课题已接近结题验收时间,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于10月至11月开展课题结题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检查验收的主要形式:(1)召开座谈会听取课题研究情况汇报和专家评价;(2)实地调研考察;(3)集中讨论修改课题调研报告。

2.关于课题成果。课题成果主要为调研报告,5000字左右。附件内有课题调研报告样稿和格式,请规范字体、字号等,以便编辑整理呈报省领导时规范、有序。同时择优编发《新声》内参(1500字以内)刊发课题调研报告核心内容,由省社科评审办协助课题组呈报省领导和有关部门。附件内《新声》内参样稿供参考。课题成果请于10月20日前提交。

3.关于经费使用情况。督促单位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课题组按课题研究计划、时间进度和经费预算合理、合规、规范、有序使用课题经费,开展课题经费检查核算,出具经费决算书。详见《结题申请表》。省财政厅拨付课题研究经费的指标文文号为:湘财教指〔2016〕24号。

4.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政策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详见《结题申请表》。

5.关于结题需提供的材料。(1)结题申请表;(2)课题立项申请书;(3)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课题成果(调研报告和《新声》内参稿);(5)课题成果反响材料; (6)结题鉴定意见表(3份),基础理论研究要求本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课题承担单位专家人数不超过1位),应用对策研究要求该领域实际工作部门副厅以上领导干部不少于2人。(7)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则填写)。(8)结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详见《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结题的有关规定)。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科研网、湖南社科网下载。结题材料纸质装订成册送至省社科评审办,同时发电子版至E-mail:hnsskpsb@126.com。请于11月20日前提交。

省社科评审办联系人:黄渊基、乌媛,邮箱:hnsskpsb@126.com,联系电话:0731-89821920、89716098,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省社科联3楼。


附件:

1.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结题的有关规定.docx

2.结题申请表.doc

3.结题鉴定意见表.doc

4.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5.重大重点应用对策类课题结题调研报告样稿及格式.pdf

6.重大重点应用对策类课题结题《新声》内参样稿.pdf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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