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举行“贯彻《社科普及条例》,推进社科理论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娄底市社科联 时间:2016-05-12 16:51:31 
娄底市举行“贯彻《社科普及条例》,推进社科理论工作”新闻发布会

5月12日,娄底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贯彻《社科普及条例》,促进社科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就该市近年来社科工作情况及学习贯彻《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做了全面介绍,娄底市委宣传部调研员、市社科联副主席张智倩进行发布,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刘海云主持会议。

近年来,娄底市社科联主动组织了“娄底文化大家谈”活动、参与了第三届娄商大会高峰论坛、策划了“改革、转型”研讨活动等。初步梳理并提出了“以‘血性’为根基、以‘天下梅山、富厚娄底’为名片,以‘讲义理、敢担当、不服输’为主要特征”的文化理念;向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欧阳淞等政界、商界、文化界名人主动约稿,正式出版了《天下娄商》文集;开展了“我为改革发展献计策”、“对接大长沙.推进新发展——我为转型发展献计策”等活动,广聚民意、汇聚民智的“转型、赶超”发展思路,已成为娄底谋划发展的共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专题,组织社科理论专家深入基层宣讲,积极参与全市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学会管理,课题管理,论坛管理。

当前,全市社科工作的重点就是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该《条例》于2015年9月25日,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是我省社科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条例》共21条,按照“为何普及、普及什么、谁来普及、如何普及、普及责任”的逻辑顺序规定内容。

下一步,娄底市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保障到位。《中共娄底市委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娄发[2016]4号)已于今年3月25日正式下发,《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具体行动,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科理论工作的具体表现,更是当前和今后有效推进全市社科理论工作的尚方宝剑。《实施意见》提出,将不断完善协调机制,解决全市社科领域机构编制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科普平台,统一评奖方式,并设立课题专项经费。进一步强化对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及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课堂等的管理,各市直单位、市级学会举办的社科类学术成果评价与奖励,将由市财政安排奖励经费,市社科联牵头组织,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奖励标准、统一宣传推介。

(供稿人:李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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