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担当生态文明建设历史重任 主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硬战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长沙市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研究课题调研组 时间:2015-01-06 09:39:00 
长沙市实施大气污染专项防治的对策建议
自觉担当生态文明建设历史重任 主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硬战

内容提要: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近年来,长沙以大爱保护环境,以铁腕治理污染,但囿于长期的污染欠账及发展的现实情况,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仍然任重道远。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要做到科学认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超前谋定,突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长效推进,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以大爱保护环境,以铁腕治理污染,但囿于长期的污染欠账及发展的现实情况,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任然任重而道远。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对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创新发展,实现生态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协同共赢,建设美丽长沙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科学认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时代赋予的的历史重任

大气环境污染成为困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2013年,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53位,处中下游水平,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3,优于武汉、郑州、太原,劣于合肥与南昌。建设美丽长沙,必须将优美宜居的环境质量作为各级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基本服务,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一)响应群众所需所盼的民本之策。人民群众之所需就是发展之所向。长沙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已得到大幅度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升,呼吸新鲜空气,享受蓝天白云成为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质朴的理解和最基本的追求。应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迫切期待,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性利用,重现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美丽家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长沙品质城市的必由之路。城市的实质是让生活更美好。打造更具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品质长沙,是市委的重大部署,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景,应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优良的空气环境质量作为提升城市品质、优化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持续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打造空气环境质量品牌,为建设精致精美、宜业宜居、人见人爱的品质长沙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持续动力。

(三)促进转型创新发展的关键之举。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是造成大气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应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建设生态文明就是创造生产力的理念,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不断放大“生态红利”、“绿色福利”,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经济”的嬗变。

二、超前谋定:突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必须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整体设计,高起点编制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厘定长远目标,绘制出科学的路线图,并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重点入手,从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最严重、最普遍的难点着力,打好大气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提高城市环境容量,推进城建生态化。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的最大容量,环境的生态平衡和正常功能发挥就会遭到破坏,当前,环境容量不够已成为大多数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长沙地处内陆,属于北向开口的山丘盆地,周边较高,受海洋气团影响较弱,空气自净能力远不如沿海城市,大气环境容量“先天不足”,要在有限的环境条件下通过以下措施尽可能扩大环境容量。一是要加大城市生态建设。通过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加强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减少裸露荒地,建设好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和城市园林区,工业区和生活区周边的绿化区;加大城市周边山丘地带植树造林力度,打造城市绿色屏障,保护好城市生态廊道;加强对现有湿地的恢复和保护力度,扩大湿地面积,建立一批城市湿地公园,维护好城市生态系统,扩充城市环境容量。二是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重点是要调整完善城市生产区、生活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规划布局,在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同时,科学合理地推进周边卫星城、示范镇、新城区的建设,尽快系统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城区人口合理分流,在保障我市城市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三是要及时解除污染影响。加强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互动,充分利用现代工程技术手段,在灰霾严重的季节可利用人工降雨、降雪、消雾等方式洗刷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物,减小气溶胶的增温效应;在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时,交警部门合理控制城区机动车上路数量,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实现在局部范围内减缓灰霾等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推进城市低碳化。长沙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以电力、燃料油、焦炭和天然气为辅的格局。该格局下,大量含SO2即烟尘的排放,使得SO2和颗粒物成为长沙的两大主要大气污染物。因此,发展清洁能源控制燃煤使用总量,可以降低SO2和颗粒物的排放量,从而能极大地促进长沙空气质量的改善。一是要继续优化能源结构。构建以电、气为主的能源体系。不断增加本市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量,加快输变电线路及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各类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将本市建成以使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的城市,对于基础设施薄弱的城郊地区实行燃煤统一供应,提供高品质的燃煤,通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二是要严格控制燃煤总量。不断减少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限制高硫份和高灰份煤炭的开采、购进和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基本城区实现无燃煤区,完成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建立煤炭消耗总量跟踪监测、预警和考核机制,实行区县和企业用煤目标控制,确保控煤效果。在所有远郊区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区域实施洁能源改造,继续扩大无燃煤区范围,将郊区乡镇建设为基本无燃煤区。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发展两型化。长沙产业结构已经从二三一逐渐向三二一过渡,但第二产业所占比例仍然达到约55%左右。因此,要通过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切实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减少SO2,NOX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促进长沙环境质量的改善。一是严格企业环境准入标准。制定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目录,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炼油、石化、水泥、钢铁、铸造和建材等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制定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产业准入目录,构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金融、软件、旅游和文化创意等污染排放低的新兴产业。二是实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工业企业聚集度,规范各工业开发区(园区)管理,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技术水平,减少污染排放。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工业布局,按期关停和淘汰国家明令规定的落后产能项目。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且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实施更加严格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污染排放。实施石化、汽车制造维修、电子、家具、印刷包装等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建立严格的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重点开展石油化工、有机化工,以及原料药制造、涂装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治理及关停工作;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建设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平台试点。

(四)提高城市保洁水平,推进管理精细化。目前,长沙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期,房屋建筑物、地铁、道路等建设工地遍布全市。由于围挡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渣土运输、撒水降尘等防尘管理措施和监管有的地方仍不到位,造成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较重。要改变目前的局面,必须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要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属地责任。各区县(市)要将扬尘污染控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监督考核,加快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未密闭车辆、撒漏车辆和带泥上路车辆的查处力度,改进主城区环卫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率,尽可能提高主城区干道的洒水频次;建筑施工工地要严格实行围档施工,工地进入城区道路口务必设置水冲洗设施,坚决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对易扬尘建筑材料一定要覆盖封闭。建筑、拆迁、道路开挖等施工现场全部实行围挡作业,裸露地面全部采取硬化等抑尘措施。道路施工采取分段推进、错时挖掘,及时回填修复开挖路面。污染特别严重时期市区全面停止土方作业。加强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二是要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开展餐饮业燃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和检查,严禁公共场所露天烧烤和店外设置炉灶的经营摊点,引导市区内餐饮业、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并使用清洁能源炉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对未落实油烟防治措施和不符合能源使用要求的餐饮单位,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发放相关经营许可资质。三是要禁止垃圾和秸秆焚烧。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大力发展农村沼气,鼓励使用秸秆收贮、还田或综合利用。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区县政府组建流动执法队伍,建立举报平台,防止并及时处置垃圾焚烧行为。

(五)积极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排放减量化。截至2013年底,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已接近160万台,年增长18%。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硫化物等以及颗粒污染物(PM),均是造成酸雨、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现象的重要原因。一是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公交网络,增强乘坐轨道交通和公交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快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建设,鼓励市民采用绿色出行方式。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研发和推广力度,率先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使用纯电动、液化天然气、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以提供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三是提高燃油使用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四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六)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推进信息公开化。从2013年,长沙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由于执行的时间较短、经验相对不足,新标准下的监测体系还有很大完善空间。一是要优化并建设好健全的监测网络。增设细颗粒物(PM2.5)监测站点,开展对细颗粒物(PM2.5)全面监测,在2020年底前细颗粒物(PM2.5)监测站点达到20个左右。建立卫星遥感监测体系,基本形成地面和立体相结合的空气质量监测网,扩大空气自动监测范围,并考虑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纳入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实时发布本市各站点的空气质量总体情况的监测数据,定期通报各区县(市)空气质量状况,让公众了解各地区空气污染情况。特别要实时发布细颗粒物(PM2.5)监测数据,加强公众监督。三是要落实各区县(市)大气污染治理责任。强化各区县(市)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实施每季领导干部进行“明查暗访”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凡是环保目标任务完不成的县区(市)和有关部门,在评先创优中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三、长效推进: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大气污染的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从创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入手,着力构建常态化、高效化推进的保障体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防治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长沙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统筹决策重大环保问题,协调推进重大环保项目建设,健全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二是强化规划引导。制定《长沙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5-2020年)》。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明确的责任主体,形成具体实施路线图和工作推进时间表。三是强化基层基础。着力构建“长沙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库”,确定长沙市所有已知污染源的位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推进污染防治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二)实施联防联控,推进全域综合治理。针对大气污染长距离输送的问题,恳请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2015—2020年)》,制定区域污染控制政策,建立地区间协调和合作机制,协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制定湖南省的联防联控总体规划。推动长株潭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跨行政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组织机构,形成区域治污整体合力,并强化联防联控工作评估考核,出台严格的空气质量管理奖惩措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环保投入机制。一是财政保障环保刚性需求。市政府每年适当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各区县(市)作为环境治理主体,预算安排配套专项资金,重点保障大气防治设施和监测的建设营运。根据禁燃区扩展计划,制定针对新增禁燃区清洁能源改烧的补贴政策,加大对企业清洁能源改烧的支持力度。二是拓宽市场投入机制。把污染防治与市场手段结合起来,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中引入更多的市场调价机制和手段,如通过绿色信贷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一个有效的融资渠道,鼓励各商业金融机构创新一些绿色金融产品,为企业解决大气污染防治时带来的资金压力。三是创新投入监管机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监管和审计监管,建立健全污染减排效能与财政支付挂钩机制,另外,可以考虑在市民中聘任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既可以监督企业,也可以监督环保执法部门。

(四)强化科研支撑,提升基础研究水平。一是加大基础研究力度。重点突出对PM2.5、O3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加强地区细颗粒物(PM2.5)的形成、传输规律及其与地理气象条件之间关系研究,搞清细颗粒物(PM2.5)的来源及形成机理。二是推进新技术研发转化。加强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应用,开展以治理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强脱硫、脱销、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三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建筑、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五)完善考核制度,出台科学评价机制。一是建立绿色GDP新型政绩考评体系。建立以绿色GDP为基础的新型政绩考评体系,将环境保护成效与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政绩考核挂钩。对逃避治理污染的企业收缴高额处罚金,切实改变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二是建立环保跟踪评估制度。建立进展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定期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建立环保考核督查机制。由市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各责任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计划实施期满后进行一次总评,并及时将通报评估结果,对未通过考核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

(六)配套法规建设,健全法规政策体系。一是适时制定法律。长沙作为省会城市,具有地方立法权限,建议适时出台专门的大气污染治理法律法规,同时,建议适时在省级层面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二是强化行政管理。积极运用行政手段解决大气污染中所产生的问题,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七)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社会整体合力。一是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要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二是引导低碳生活方式。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让低碳环保节约成为市民的一种直觉行为。三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环保规范要求,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等。

(课题主持人:易炼红,主要研究人员:张湘涛、姚英杰、李卫政、蒋红波、贺代贵、王德志、刘明、邓民生、翟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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