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在“完善湖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沙龙上的发言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刘伟 时间:2014-09-24 10:53:16 
刘伟:在“完善湖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沙龙上的发言

尊敬的汤建军副主席,各位专家:

非常荣幸能参加此次沙龙活动。非常感谢省社科联、青年社科委搭建这么好的学习交流探讨平台。我来自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该所是省科技厅直属的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科技信息情报研究机构,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检索资质,主要承担着全省科技文献信息的收集存储、整理加工、分析研究、传播服务等职责,以及为市州、行业和企业科技信息情报机构提供业务指导等。

刚才,听了几位专家的发言,很精彩也很受启发。下面,我主要结合参加“湖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体制机制障碍及其对策研究”课题调研,研究报告中提到的有关问题我就不再重复了,主要谈一下本人最近的一些思考,与各位专家作一个交流,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我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表现为“三重三轻”。

1、重管理,轻服务。一是我们的行政审批,包括资质的认定、门槛的准入等还是过多。我谁课题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比如一些具有外籍身份的高层人才创办企业不能以人民币注册公司。在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等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条件限制。二是轻服务。主要是体现在各部门的服务没有打通形成链条,存在服务的“孤岛”现象。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上,在鼓励创新创业上,如,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等给予多少多少万的安家费、科研经费等等,存在层层加码,甚至盲目的反复攀比。而对高层人才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需要的“全过程”,甚至“私人订制”式的服务,尤其是对本地上下游产业技术需求、创新创业团队、国际国内技术合作交流,以及利于潜心创新创业的配套服务等方面却关注不够。

2、重政策制定,轻落实。截止目前,我省先后出台了《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实施了九大创新工程,也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措施,如2012年省政府制定出台了长株潭国家高新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实施办法(湘政发【2012】31号)和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32号)文件,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引入创新要素参与绩效分配允许先行先试。但是,据我所知,目前只有长沙高新区进行了部分试点。这些含金量高的政策,实施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相关政策不配套,操作程序较复杂,另一方面是督促检查不够,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并制定针对性措施。

3、重体制内,轻体制外。这个提法也许不够准确,但是我总结发现一个现象,就是我们体制内的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的切身体会是感到,一方面中央层面的政策包括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意见中正在加大鼓励创新创业,今年以来的国务院常务会多次研究包括要授予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的处置权、收益权等政策,但是作为单位自身来说,整个政策是在往里收紧,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大家都在观望。

那么,针对以上“三重三轻”,我提出了三点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的现代治理方式。人才治理也是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从根本上改变由“管”到“治”。要根据我省的产业、技术需求,制定我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人才需求清单和服务清单,要建立影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负面清单,解决人才管理的“九龙治水”问题。

二是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第三方评估机制。如邀请省社科联、省社科院、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省制定出台的政策、引进的人才等进行客观、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其评估结果作为人才管理服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是继续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松绑”。特别是要打通高层次人才在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流动通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让高层次人才在创新创业中各得其所。

(作者系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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