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倬

 文章来源:湖南社科网 作者:吴倬 时间:2014-09-11 08:00:00 
《当代中国核心价值观》纲要
吴倬

  在社会文化生活的众多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中都涉及价值观问题。 

  例如: 

  在说明文化的实质及其演变规律时,应该从价值观是文化的实质和核心及社会主导价值观演变的历程角度人手去说明。 

  在论述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时,如果看不到塑造时代精神的实质是建构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体系,则显然没有抓到问题实质; 

  在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也只有把价值观教育作为德育的实质和核心时,才能认识到德育工作的关键之所在;其实,在思想教育和健康心理人格培养中,很多心理、人格问题产生的原因就在于价值观和思想方法出了问题。 

  在论及人的全面发展和提高人的全面素质问题时,如果不能科学地指出一个人应树立起什么样的价值观才是符合历史对人成长的客观要求时,就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全面的、正确的说明。 

  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时,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真理体系、方法论体系和价值体系的辩证统一,才能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有深刻的认识。 

  因此,在理论上揭示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功能及其与文明、文化和时代精神的关系,则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实践的两个尺度与价值观 

  任何成功的实践活动必然是遵循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的活动。 

  真理尺度是指实践的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对实践活动的制约。 

  价值尺度则是指实践的主体即人的本质和规律对实践活动的制约。 

  以房屋建设为例,一栋楼房被建设起来时,除了必须遵循材料制造、力学结构等建筑学客观规律即真理之外,还必须符合使用者的各种特殊要求,如或适合居住,或适合办工,或适合商业经营等,所以只有既遵循了建筑学的客观规律,又满足了使用者各种特殊要求建设实践,才能被认为是成功的实践。在这里,体现了使用者各种要求的主体尺度在成功的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 

  价值是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 

  二、价值观是一种价值认识 

  在实践中人们是如何使价值尺度来发挥制约作用的呢? 

  事实上,人们是通过价值意识对实践发挥作用的。价值意识是对人的客观的主体的规定性、要求和需要的一种意识和反映,它以“评价”、“态度”的形式来反映客体存在对主体的规定性、要求和需要的是否“一致”、“符合”或“满足”的关系。 

  关于知识性认识与价值性认识。 

  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从反映的对象和内容上看,人类的全部认识可以分为知识性认识与价值性认识两类。 

  知识性的认识,是认识主体对客体本身的性质、状况、结构、规律等的反映,是回答关于“是什么?”“怎么样?”等问题的认识。 

  价值性的认识,则是认识主关于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关系的反映,是回答关于“好不好?”“要不要?”“该不该?”“有没有用?”等问题的认识。 

  例如,关于苹果的认识,知识性的认识是回答“苹果是什么?”“苹果的结构、成分是怎样的?”“苹果是怎样生长的?”等问题的认识;而价值性的认识则是回答“苹果的味道、营养好不好?”“苹果能满足人的哪些需要?”“种植苹果对于我们有什么效益?”等问题的认识。知识性的认识和价值性的认识一起构成了人类全部认识的总体。 

  价值性的认识是一种评价性的认识。 

  价值性的认识是一种评价性的认识,也叫评价,它与知识性的认识有重要区别。 

  评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 

  评价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不同,知识性的认识其对象是客体,是以关于客体本身的状态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的“真”的认识为目的的;而评价性的认识则以客体和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即“善”的认识为目的的。 

  在日常生活和实际工作中,人们常常要对人或事进行评价,主要是说明这个人或事对于社会、对于别人有什么积极意义或消极意义,从而决定对这人或事应持某种肯定的态度,还是否定的态度。这种通过评价表明态度的活动,就是评价性的认识活动。 

  第二,评价结果与评价的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而转移的,是一种主体性的认识。 

  知识性的认识是人的主观的反映客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体的状态、需要与认识结果之间没有必然性的联系,也就是说,认识是不依主体而转移的。 

  比如手表是什么?谁的认识都一样,与你的特殊需要、喜欢不喜欢无关。 

  而评价性的认识则不同,由于评价是对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因而主体的客观的存在状态,包括主体的需要、特点或其他的规定性等作为价值关系的构成部分也就直接对评价结果产生必然的影响,使评价结果依主体而转移。 

  第三,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的认识。 

  评价是关于主客体间价值关系的认识,是对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的判断。人们能否正确地做出这种判断,取决于人们所具的有相关的知识性认识,包括对客体的属性、本质和规律,也包括对主体的规定性、需要和发展规律等的认识。只有当人们对主体和客体这两方面都有了正确的知识性的认识之后,人们才能依据这种认识做出对客体的正确评价。 

  例如,只有正确地认识了主体的病症和药品的性能,才能对症用药;只有认识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必然趋势,才能形成正确的、为之而奋斗的社会政治理想;只有客观地了解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是否对社会有贡献,才能正确地评价他的人生价值,等等,都是评价性的认识依赖于知识性认识的表现。 

  评价的这些特点表明: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它与知识性的认识一样,是客观性的认识活动。 

  关于评价性认识的正确与否问题。 

  注意:能否认为价值评价既然是一种主体性的认识,那么价值评价就始终是一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的认识呢?当然不是。 

  首先,只有当一个人或社会集团在进行评价时是依据相关真理时而得出结论的,这时他的评价才是正确的。 

  其次,只有当一个人或社会集团在进行评价时,他的价值选择与人民、人类的价值要求相一致,那么这种价值认识才是正确的,反之,则不是正确的。 

  最后,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 

  评价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一样,它们都是由于人们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需要而产生的,都是为实践取得成功服务的;同时,它们也都是人的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因而也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分。 

  三、价值观及其特点 

  价值意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它主要表现为人的情感、欲望、意志等。 

  这些意识形式所表达的是主体对于客体的态度:是接近、亲和、倾向于客体,还是疏离、排斥、背向于客体。这种价值意识的特点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模糊含混、不可操控、难以把握、变动不居、个性特征鲜明等特点。 

  二是,理性的价值意识,也称为价值观念或价值思想。 

  它是在非理性价值意识基础上形成的,是价值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结果。这是主体关于客体的可以言表、清晰明确、可以操控、可以把握、有逻辑性、相对稳定的价值意识。这种价值意识是人们在生活实践根据实践的经验形成的,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以指导日常生活实践的价值意识。它们的特点往往是“一事一议”,即通常是关于某个方面、某个具体的社会生活行为或事物的、内容是有特定针对性的价值意识、价值思想。 

  如,“锻炼有益健康”、“劳动是好品格”、“环保是必要的”、“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等。 

  三是,作为价值观的价值意识。 

  价值观——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社会生活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根本性问题的,具有高度普遍性、概括性和广泛社会性的价值观念或价值观念体系。 

  一般说来,价值观是在深层本质和深层规律层面上反映人们关于社会生活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根本性问题的态度的价值意识。 

  如,理想(主要是社会政治理想)、人生观、科学观、道德观、审美观等都属于价值观的范畴。 

  价值观的特点: 

  第一,价值观是关于人们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根本性问题的价值意识。 

  比如,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面对生活实践会形成关于职业选择、择偶标准、个性发展要求、休闲娱乐方式、人生意义和目的、对人的价值的理解等等价值认识或价值追求,但是所有这些价值认识、价值追求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其中有些内容十分重要,是关系到,甚至决定着一个人其他方方面面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关键环节。这种关于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根本性问题的价值意识就属于人生方面的价值观的内容。例如,关于人生意义和目的、人的价值的认识是关系着,甚至决定着一个人对人生的方方面面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至关重要的价值认识,这就是属于人生观范畴的价值认识,即关于人生问题的价值观。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与之相应的什么样的其他方方面面的人生价值的具体的选择。 

  第二,价值观是价值意识中抽象层次最高、最具普遍性和概括性、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从深层本质和深层规律层面来反映人们对社会生活实践的意义问题的价值意识。 

  如果说,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只是从现象的、表面的、初始的层面上反映了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态度;而理性的价值意识是从经验的、常识的、初步涉及浅层本质和规律层面来反映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好恶爱憎;那么价值观则是人们对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重大的、带有普遍性的根本问题的深层本质的、深层规律性的态度的反映。 

  第三,价值观通常是经过理论家的理论推导、论证,具有系统化、理论化特点的价值观念体系。 

  第四,价值观具有普遍的原则性和方法论性质,是处于统摄、制约其他一切价值意识的至上性地位的价值意识。 

  比如,一个人一旦形成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就会不仅对他的职业选择、善恶评价、幸福标准、择偶要求、自我实现目标等起着深刻的规定、制约和影响作用,而且还会深刻地改变他对相关事物的情感、意志、欲望等非理性价值意识。我们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价值观说成是人们全部价值意识的核心。 

  第五,价值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时代性的特点。 

  由于价值观的形成是在非理性的价值意识的基础上和通过对理性层面的价值观念或价值思想的抽象、概括、提炼和升华作用形成的,因而价值观具有与客观现实生活距离较远,对现实的作用相对间接的特点。 

  所以,某种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当客观现实、社会生活实践发生变化时,与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和一般的价值观念或价值思想相比,价值观的变化、更新要缓慢得多,总会表现出发展、更新滞后,内容、形态保守,运动、变化缓慢的特点。也就是说,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各种特点在价值观方面的表现是最具典型性的。 

  比如,社会上至今还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甚至是封建主义的价值观,它们不仅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 

  马克思关于作为价值观的人生观的时代性问题曾经有过深刻分析。他认为,就人生观而言,它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中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3种形态: 

  一是,在自然经济和“人对人的依赖关系”条件下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人生观,其特点是“自我牺牲”。 

  即以帝王、家族或神的利益或观念为人生的意义和目标之所在。 

  比如,《红楼梦》中宝黛悲剧产生之所以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就是这种人生观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的结果。 

  二是,在商品经济和“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上的个人独立性”条件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生观,其特点是“利己主义”。 

  即把个人的自由、尊严、私欲满足和个性解放看作是人生的根本要义和奋斗目标。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与人的一切关系都被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所取代。 

  三是,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公有制生产方式和以“社会所有个人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个性”条件下的人生观,则是扬弃了“自我牺牲”和“利己主义”的先进人生观,其特点是坚持社会进步与个人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 

  主张以“为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个性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人生努力的目标。 

  第六,价值观还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的特点。 

  第七,价值观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价值观是以科学世界观和相关真理为基础和理论前提的,是以一个民族的相对较长历史时期的社会实践为检验标准的。 

  那么,价值观在人们的实践中的作用是怎样的呢? 

  价值观和其他价值意识形式对实践的作用总的来说有共同点也有特殊性。 

  它们的共同点在于: 

  第一,价值意识是对实践活动起驱动作用的精神因素。价值意识作为对主体的规定性、要求和需要的反映,推动着实践活动的起动、运作和发展,以满足人的需要。 

  第二,价值意识是对实践起导向的作用的精神因素。它作为实践的目标引导实践朝着能够满足人的要求、有利于人的利益的方向运动。 

  第三,价值意识是对实践起制约、规范作用的精神因素,它作为价值尺度与真理尺度一起制约、规范着实践的运作,以保证改造外部世界的具体实践获得成功。 

  价值观对实践作用的特殊性在于: 

  第一,它作为人们总体实践的总目标、总方向,规定着具体实践活动的目标和方向。 

  第二,价值观能够在一个相当长的社会历史时期内引导人们前赴后继、持续不断地为解决某个社会生活实践所提出的根本问题而进行不懈的努力。 

  马克思主义、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代替那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第二章,最后一个自然段) 

  ——人的解放和人的个性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第三,价值观通常渗透在民族文化中,对以民众为主体的实践活动起着凝聚人们完成共同的重大实践任务的作用。 

  这是价值观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比如,斯大林在动员人民群众起来反对法西斯入侵苏联时有一段精彩的演讲。他在广播讲话中说道:“这一群丧尽天良、毫无人格、充满兽性的人恬不知耻地号召消灭伟大的俄罗斯民族,消灭普列汉诺夫和列宁、别林斯基和车尔尼雪夫斯基、高尔基和契诃夫、谢切诺夫和巴浦洛夫、列宾和苏里科夫、苏沃洛夫和库图佐夫的民族!德国侵略者想对苏联各族人民进行歼灭战。好吧,既然德国人想进行歼灭战,他们就一定会得到歼灭战!今后我们的任务……就是把侵入我们祖国领土的所有德国人——占领者一个不剩地歼灭掉。对德国占领者决不留情!消灭德占领者!”([英]伊恩·格雷著:《斯大林——历史人物》,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第418页。)他的讲话极大地激发了苏联人民的民族自豪感。 

  我国1998年抗洪救灾、2003年非典时期、2008年抗震救灾之所以能度过难关,就是靠的我国传统的奉献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的价值观作为精神力量的。 

  四、社会主义核心的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与功能 

  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是能够概括作为社会主义实践诸多目标的最重要方面的价值观。比如,为什么社会政治理想而奋斗;为塑造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新人而努力;如何克服民族振兴的主要障碍之一——我国民众的科学水平和科学意识低下问题;如何促使全民族形成正确的行为准则;如何提升全民族的自由意识——在民族意识中实现真善美的统一等的。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实践活动的主要方面和最主要的努力目标。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我认为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或信仰。 

  信仰是关于最高(或极高)价值的信念。通常表现为人们追求的总目标和人们价值体系的最高价值原则或基点。 

  而理想是信仰对象的未来形象,是具体现实化了的信仰。 

  社会政治理想通常是所有理想中最重要的内容,它往往统摄、制约着人的其他方面的理想的形成和发展。 

  现在有一个问题,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根据是什么?凭什么说这是正确的理想? 

  这是因为: 

  其一,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本质上是批判性的,人们永远会提出超越不令人满意的现实的新的要求。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从内容上看是人们关于美好的、毫无弊端的社会的憧憬和向往。 

  虽然人们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变化、发展、完善的,但是,其根本内容却是一以贯之的,就是对美好的、毫无弊端的理想社会的追求和向往。 

  其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古往今来所有先进思想家和人民群众世世代代不懈追求的理想社会状态。 

  这说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一切先进思想家和进步人类的一脉相承、世代相袭、始终如一的对理想社会的追求。这种追求是扎根于人类的本性之中,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本质要求之中的,是人类发展必然的、不可改变的本质要求。当然,最终实现这一理想,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史时期。 

  其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在社会实践中经过检验,并且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认同和接受。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世界上只要还有剥削和压迫,还有贫困和落后,还有社会不公和恃强凌弱,还有黑社会犯罪和战争,人们就会不断思考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问题,人们就会为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而努力奋斗。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我们必须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人们为什么会产生关于人生观的思考? 

  面对短暂而倍受磨难的人生,人们要探索其值得活一回的永恒意义。 

  人生观是人们关于人生意义、人的价值、人的幸福和自由的根本看法。人们在个人与他人、社会和历史的关系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就是人们始终在思考人生观问题的原因。 

  ——人生观的答案是是什么? 

  关于人生观的答案只有两个:利己主义人生观和为人民服务或为社会服务人生观。 

  但是在任何社会条件下,人们所倡导的主导人生价值观都是为人民服务或为社会服务的人生观。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社会的主导取向都是肯定、赞扬为社会、历史做出贡献的人,而批评、贬斥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损害和阻碍作用的人。其根据在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财富的积累和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 

  ——人生观的作用是什么? 

  正确的人生观能使不完美甚至残缺的生命发出完美甚至辉煌的光彩;而不正确的人生观则会使相对完美的生命变得苍白甚至邪恶。 

  三是,坚持真理、崇尚科学的科学观。 

  真理和科学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什么位置,是一个国家、一个人在实践中能否得到持续不断的成功的关键问题。 

  坚持真理、崇尚科学,高度重视科学事业的发展,自觉按照真理的要求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也是一个人事业能够不断发展的关键。 

  中国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就是科学技术落后;西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障碍也是缺乏人才,尤其是科技人才;不少人在生活中遭受挫折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不相信科学,不坚持真理。 

  四是,集体主义道德观。 

  人们对此有很多疑问和困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究竟该倡导什么样的道德观?我们必须回答以下问题: 

  ——什么是伦理和道德,它们的社会作用是什么? 

  伦理和道德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伦理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为维护自身和谐与稳定而形成的制约人们的行为规范。 

  道德则是人们关于行为规范的自觉意识。我们通常所说的某人有没有道德,是指这个人是否有关于遵守社会伦理、社会公德的自觉意识。一个能够自觉按照社会伦理原则要求做的人,是有道德的人;不自觉的,甚至故意违反的人就是没有道德的人。 

  伦理和道德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其实,在任何社会条件下,社会的主导伦理原则都是要求个人服从社会,否则社会的正常秩序是不可能的到维持的。因此,所有社会所公开推崇的主导伦理原则都要求个人服从社会。 

  ——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是什么?它在人们道德实践中的作用如何? 

  因此,我们国家的伦理原则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即有三个基本原则: 

  其一,必须把社会、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统一起来; 

  其二,一般说来,社会、集体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其三,当社会、集体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集体的利益。 

  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哲学基础是: 

  人的本质是社会性和实践性,——因此人离不开社会,必须处理好自己与社会的关系; 

  人与社会的关系在于社会是个人赖以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因此,必须优先保证社会的和谐、秩序与发展,所以,当个人与社会发生矛盾时只能要求个人服从社会,否则所有个人都最终会失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和前提; 

  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条件下人们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本质上是一种和谐、互助的关系,——因此,人们能够实现人与社会共同进步、和谐发展。 

  可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体主义的道德理论既能够在理论上合乎逻辑、自圆其说,又能够在人们的实践中得以贯彻,形成良性循环的状况。促使人们真正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伦理学是怎样的?他们在公众场合会倡导什么样的道德? 

  以美国为例,美国理论界在伦理理论上的主导理论是主张个人主义的,他们把个人主义作为伦理思想体系的理论前提。认为只有个人利益是最真实,集体、社会的利益只是个人利益的叠加,抽去了个人利益,后者就是一句空话。所以,在他们看来,人人追求个人利益是天经地义的,只是不能违法。但是,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美国在公众场合正面推崇的却不是个人主义,而是与我们的集体主义原则相当一致的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 

  这是因为,美国也是人构成的社会,不这样做,美国就无法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并不是也不应该是社会生活的主导道德原则?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是经济领域中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主导原则。但是在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中,如亲情、友情和社会政治生活领域中,价值规律不是也不应该是人们行为的主导原则。 

  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并不能成为经济领域以外的社会生活的主导道德原则呢? 

  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影响人们理论思想和道德行为的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 

  ——人类维持自身种族的生存、繁衍的客观规律; 

  ——人类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的客观规律; 

  ——我国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局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对人的思想行为的要求和影响; 

  ——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对人们的要求和影响。 

  因此,显然不能认为经济领域的价值规律也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道德行为的主导因素。 

  ——人民群众呼唤什么样的道德? 

  在我国,自觉地坚持集体主义道德,是一个人拥有良好人际关系、获得良好社会声誉和群众威信、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的重要保证。也是建构和谐社会,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关键。关于这一点,广大人民群众尽管并不能像伦理学家一样有明确的理论自觉,但是,他们却能够对此形成明确的觉悟情感和价值取向。因此,可以断言,事实上社会、群众在内心深处是在强烈地认同并且呼唤着集体主义精神、雷锋精神。 

  ——我们应该怎样实现对人们在道德观方面的价值导向? 

  所谓“导向”就必须提出高于一般人的普遍水准,然而经过努力人们是可以做到的道德原则,从而才能与一般人的道德状况形成一定的反差,进而产生所谓导向作用。 

  ——“集体主义”“雷锋精神”正是这样的道德原则。若倡导“合理利己主义”之类的道德,就只能起负面作用。 

  五是,真善美相统一的健康、高尚的审美观。 

  人生与动物生命的根本不同,还在于人具有对生命的审美感受和审美追求。因此,人会在生活中不仅仅满足于自身的物质享受,还要追求崇高的、美好的精神境界。 

  为了说明怎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美好的人生,这就需要对什么是“美”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认为,真正的美来自人的实践,是人在实践中做到了真和善、取得了一定成功,从而在特定实践领域中获得相对自由时的一种愉悦、幸福、美好的感觉。具体说: 

  真,是在认识和实践中主体与客体在本质和规律上达到相一致时的状态。即在实践中人们做到了认识规律和遵循规律时的状态。 

  善,是在成功的实践中使客体达到与主体的需要相一致,即主体需要得到满足时的状态。 

  美,是当主体在实践中做到了真和善相统一,因而取得一定成功,即人获得一定自由时,主体面对实践成果而产生的愉悦、满足、自我欣赏、自我赞美的美好感受。 

  而不真、不善的事物则是不美的。 

  所以,人们只有自觉地按照社会发展、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办事,从而做到人生之真;一生致力于为社会、人民造福(当然也内在地包括满足自身需要),从而做到人生之善;这样,他才能感受到成功和自由的喜悦、人生的价值与美好,才能拥有所谓的审美的人生。 

  因而,美也具有重要的思想情操教化功能。因为任何美好的事物总是与真和善联系在一起,以真和善为前提的。 

  因此,我们说美育与德育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那么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呢? 

  第一,总的说来,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类的持续发展着的价值观的集大成者,起着引导人们走向文明、摆脱蒙昧、避免倒退的价值导向作用。 

  第二,体现了群体价值追求共同性的先进价值观能够对群体起着向内的认同、凝聚和向外的甄别、排斥的强大作用,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当前起着团结海内外中华民族为实现中华崛起、建设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 

  第三,先进的价值观构成了先进社会意识的核心内容,对社会进步起着推进作用;某些腐朽、没落、反动的价值观则对社会进步起着阻碍作用。当前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促进中国社会进步起着巨大推动作用。 

  第四,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行为规范作用。 

  第五,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先进文化的核心,起着教育民众、造就社会主义新人的重要功能。 

  参考资料: 

  1、吴倬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 

  2、吴倬:《价值观与文明、文化和时代精神》(万俊人主编:《清华哲学年鉴2002》,河北大学出版社2003年) 

  3、吴倬:《论价值学说的理论要素与观点分歧》,(万俊人主编:《清华哲学年鉴2003》,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 

  2005年 

  4、吴倬、赵丽:《论马克思哲学革命的价值目标》(《清华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5、吴倬:《关于价值观教育方法论的哲学思考》,(《清华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6、吴倬:《论价值学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发和深化》,(万俊人主编:《清华哲学年鉴2004》河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 

  7、吴倬:《论科学价值观教育在当代德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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