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时间:2014-01-17 08:00:00 
转变政府职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

  话题缘起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问题作过专门论述,他去年7月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专门的章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等具体措施。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如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本专栏特约专家谈体会。

  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岳经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其中一个亮点是首次在党的最高级别文件中引入了“治理”思维。《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提法预示着治理理念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的一个崭新政治理念。治理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作为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治理可以使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适应,可以采取合作的行动。作为一种结构,治理既包括为确保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体制,也包括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安排。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及主体间的多维关系,凸显政治当局与民间社会的互动与合作,崇尚多元主体通过共识建立权威。简言之,治理理论预示了国家—社会关系的新形式。(详细)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路径与保障 

  戴 黍 张培煌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主要体现在:明确了政府的基本职能范围、立法规范政府职能和行为、实施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进服务型政府和行政效能建设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专门的部署,提出了具体的措施。那么,在贯彻落实《决定》时,如何理解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应当遵循怎样的路径、需要哪些保障?(详细) 

  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郭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强调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笔者认为,经济形势越是复杂、环境越是严峻,越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当前,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特别需要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要善于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办法来改善宏观调控和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详细) 

  攻克深化地方政府改革五难 

  唐晓阳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所以,在今后一段时间,深化地方政府改革,将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深化地方政府改革的任务非常艰巨,既要科学配置政府职能、优化设置政府机构,又要明确划分职责权限、不断健全政府运行机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同时,深化地方政府改革作为一场自我革命,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难度非常大,不仅需要有高超的政治智慧,而且需要有“敢啃硬骨头”的勇气,不断攻坚克难。具体说来,深化地方政府改革需要攻克以下难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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